這類捐血的周期,是有確立獻血法來要求的,實際的規章為:獻血者每一次收集血液量一般為二百ml,數最多不可超出四百ml,2次收集觀察期不少于六個月。因此捐血的頻率不必小于6月。并且病人捐血也要依據本身的標準來明確,假如病人常常處在體力活情況,或是常常作息時間表不穩定,體質虛弱,建議可以不捐血。假如日常生活較為舒適安逸,能夠定期捐血,對人體是沒有弊端的,捐血后留意多補充營養元素。
一切正常成年人獻血量一般在200-400ml,只占身體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的血條,對身心健康是沒有影響的。獻血的好處有:1、根據捐血能夠刺激性造血機能,加快紅細胞的轉化成、推動血液基礎代謝;2、適度捐血能夠減少血液黏稠度、避免心腦血管病癥;3、有研究表明,捐血能夠延長壽命、減少惡變腫瘤的發病率;4、一些地域對捐血總產量超出1000ml者能夠給與一定的獎賞;5、獻血者可依據獻血量享受相對總數的完全免費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