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了解,女士在懷孕期需要定期開展產檢,這針對孕婦和胎寶寶身心健康而言全是很重要的,B超便是很普遍的產檢方式,針對孕婦身心健康而言全是很重要的,那麼,懷孕幾周能夠做b超檢查?懷孕多長時間能夠做B超?來了解一下吧。
懷孕幾周能夠做b超檢查
現階段超音波(B超)關鍵作為孕后期的查驗,在其中大多數是為產前檢查而開展的,一般作為鑒別胎寶寶是不是一切正常,孕婦羊水是不是過多,有無葡萄胎,明確胎方位是不是一切正常,胚胎在什么位置,差別單胎還是雙胞胎,評定胎死腹中還是活胎這些。用超音波作孕婦查驗,時間大多數很短,僅有十多分鐘,對孑宮中懷孕晚期的胎寶寶一般不容易造成影響。從優生優育的視角上看來,懷孕期間開展超音波查驗是很有必要的。
根據反射面波在B型超聲波(通稱B超)儀器設備上可顯示信息人體內部人體器官影象,因而B超查驗是一種物理檢查方式。世界各國各種各樣B超儀器設備用以確診的超聲波使用量對胎寶寶和孕婦并未發覺有欠佳的影響。因為它安全性、簡單、微創,因此能夠數次反復查驗。
懷孕12周(三個月)之內查驗一次,及其時鑒別早孕癥狀,盡早剛開始健康保健。
孕中期(懷孕13—28周)每個月查驗一次,及其時挑選高危妊娠,發覺有高風險要素應酌情考慮提升查驗頻次,并給與必要的改正醫治。
孕晚期(懷孕28—36周)每半個月左右查驗一次,及其時發覺影響正常分娩的多種要素及懷孕期病發癥,并發癥。
懷孕36周之后至足月懷孕時,每星期查驗一次,以緊密觀查孕婦和胎寶寶的狀況,便于盡快為接產充分準備。但假如懷孕全過程一切正常,可酌情考慮降低查驗頻次。
孕婦多長時間能夠做一次B超
在一切正常狀況下,懷孕初期(孕12周上下),孕媽媽應當做一次B超查驗。孕媽媽應防止太早做B超,或者數次做B超。太早做B超,有可能會波動到敏感,剛產生的試管胚胎,不利胚胎發育過程。懷孕初期做B超,是以便確立是不是懷孕及懷孕日數,為明確產期出示靠譜根據,并及時處理胚胎發育過程是不是出現異常。
第二次B超查驗一般分配在懷孕中后期(懷孕20周上下),這時宮腔內孕婦羊水相對性較多,胎兒大小較為適度,宮腔內有很大的活動室內空間,對B超查驗而言,有不錯的飽和度,能夠清楚地見到胎寶寶每個人體器官。較顯著的畸型,如先天心臟病,無腦兒,腦積水,脊柱裂,腹腔破損,四肢簡短,多囊腎,消化系統鎖閉等非常容易被發覺。如果有必要,能夠立即開展醫治或終止懷孕。
第三次B超查驗應當分配在懷孕末期(孕28周上下),關鍵掌握胎寶寶在宮腔內的生長發育狀況和再度查驗胎寶寶有沒有畸型。由于有一些病癥在懷孕中后期,B超查驗不一定能及時處理。
假如孕媽媽超過預產期兩個星期還沒有孕婦分娩,醫師可能會建議再做一次B超,以掌握胚胎、孕婦羊水、胎方位等狀況,有利于醫師決策哪種分娩方式安全性。
假如孕媽媽身患一些病癥,B超查驗至關重要。懷孕期間的B超查驗頻次及時間,應依據懷孕狀況,遵從醫師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