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癥狀
從9個月到2歲開始出現臨床癥狀。最早表現是行為異常,煩躁不安,共濟失調,動作不協調或出現步態異常,多數病例可出現肌張力低下,偶爾也可出痙攣性截癱。病變持續一年以后,患兒就不能站立,反應遲鈍亦更加明顯,可有語言障礙,肌張力增高(下肢更為明顯),深反射減弱或缺如,共濟失調可進一步加重,并可出現間歇性肢體疼痛等。到3~4歲時,患兒即臥床不起,出現四肢癱,并可發生眼球震顫、小腦病變體征。抽風、視神經萎縮及反應遲鈍更加明顯。眼底檢查可以發現黃斑呈帶灰色變色,以后可以失明。除神經系統癥狀外,還可有多發性骨發育不良引起的骨骼畸形、面容呈輕度Hurler綜合征特征等。
二、診斷
本病根據臨床癥狀,主要為神經系統的臨床表現,以及實驗室檢查所見,可獲得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