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癥患者的反常行為通常包括情緒持續低落、社交退縮、自傷自殘傾向、生活能力下降以及軀體癥狀等。這些異常表現與患者腦內神經遞質紊亂和心理社會因素密切相關,需通過專業醫療干預改善。
1、情緒持續低落
抑郁癥患者常出現長時間悲傷、絕望或空虛感,對外界事物喪失興趣,可能無明確誘因哭泣或情緒麻木。部分患者會反復表達自責、無價值感,甚至出現“情感解體”現象,即主觀體驗情感能力喪失。
2、社交退縮
患者會主動回避社交活動,逐漸減少與親友的聯系頻率,嚴重時可能出現數日臥床、拒絕出門等情況。這種退縮行為可能伴隨交流時反應遲鈍、語速減慢等表現,導致人際關系惡化。
3、自傷自殘傾向
約15%-25%的重度抑郁癥患者會出現非自殺性自傷行為,如割腕、燙傷等,這是患者轉移心理痛苦的特殊方式。部分患者可能反復出現自殺念頭,表現為收集危險物品、安排后事等隱蔽行為。
4、生活能力下降
患者可能出現食欲驟減或暴食,伴有體重明顯波動。睡眠障礙表現為早醒(比平時早醒2小時以上)或整夜失眠,也可能過度嗜睡。日常洗漱、工作等基礎生活能力顯著降低,可能出現長期不換衣物、房間雜亂等情況。
5、軀體癥狀
約60%患者會主訴頭痛、背痛等軀體不適,但醫學檢查無器質性病變。可能出現心慌、手抖等自主神經紊亂癥狀,或出現幻聽、妄想等精神病性癥狀,此時需警惕抑郁癥伴精神病性特征。
當發現上述異常行為時,建議及時到精神心理科就診,通過漢密爾頓抑郁量表等專業評估明確病情。治療需遵醫囑規范使用氟西汀、米氮平等抗抑郁藥物,結合認知行為治療等心理干預。家庭成員應避免指責患者“懶散”,需以陪伴、傾聽為主給予支持,同時注意保管危險物品預防自傷行為。